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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师资〔2025〕3号)文件精神,我院徐云鹏等32名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,经个人申请、资格初审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、体检,报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,符合条件,同意上报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如对申报人员有异议,请于5月2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582315099电子信箱:634801782@qq.com。
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2025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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