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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师资[2024]4号)文件精神,我院徐崇寅等22名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,经个人申请、资格初审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、体检,报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,符合条件,同意上报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如对申报人员有异议,请于11月6日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582315099 电子信箱:634801782@qq.com。
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2024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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